专责小组委员来自不同背景和专业、拥有不同经验,均为业界翘楚,当中不乏在各机构担任要职。多元化的组成,让讨论和决定可以更深入透彻,有利专责小组工作;另一方面,参与评审建议书时有否实际利益冲突或会否予人有利益冲突之感,专责小组委员对此时刻保持警觉。
顾及到有需要吸纳委员在社会创新方面的宝贵知识和经验,同时确保评审过程公正,专责小组制定了一套两级制利益申报机制:
- 第二级:主席及委员须根据申请人名单申报利益(包括机构及个人层面)。如涉及实质性利益冲突*,委员将不可以参与相关的评审和面见工作。
*例如:委员本身为申请人、或为申请机构股东而拥有10%或以上投票权、或在申请机构担任受薪职位、或为申请人的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