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责小组

职权范围
  1. 制定基金的策略及安排,以推动社会创新及创业发展;
  2. 就基金的分配及拨款事宜提供意见,达致基金的目的;

  3. 参考现存的管理模式,为管理基金运用的形式或机制提供建议;

  4. 透过筹办不同项目及活动,培育及扩濶本地社会创新界别的视野,认识及学习香港以外地区的社会创新的经验;

  5. 评估基金对推动其目标的成效;

  6. 与其他活跃于有关范畴的机构和人士加强现有联系或建立新的联系,促进了解,提升能力;

  7. 与其他专责小组作紧密联系,互相支援,并适时向扶贫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及计划;及

  8. 支援扶贫委员会向公众滙报扶贫委员会的工作进度,同时与市民及社会各界交流互动,合力推展扶贫工作。

 

返回: 专责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