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基金申请资助?

社创基金已委聘协创机构负责设计及执行「创新计划」项目。在「创新计划」下,任何机构或个人如有应对贫穷问题的创新良方,欲寻求资助以开展创新项目,可直接联络负责的协创机构申请资助。有关协创机构及其项目的资料请浏览协创机构项目

个别协创机构项目的安排不尽相同,欢迎你直接向负责的协创机构查询详情。


向社创基金申请资助项目成为创新项目执行者(Social Innovation Implementer)须具备甚么资格?个人/公司/非政府机构/非政府机构以外的公司或团体可否申请?

社创基金接受所有能提出创新意念回应本港贫穷问题的人士,包括个人、非政府机构以及商业机构申请。若为牟利机构,对其股东或成员所能摊分的利润将会订明比率上限,利润的其余部份应再投放于社创基金资助的项目。


大型非政府机构(NGO)或现有社企申请社创基金时会否较有利?

每项申请均会透过公正和具透明度的程序独立处理,而重要的考虑因素为项目的创新性和社会效益;在这方面而言,现存机构与否或其规模如何不见得有分别。


可否为项目提交超过一份申请书?

一般而言,每项申请项目应由一间协创机构负责审批,以避免不同的协创机构重复处理相同的申请。因此,我们不希望申请人向不同的协创机构提交同一或内容大致相同的计划书,而申请人亦须在提交的计划书内声明该项目过去或现时有否申请社创基金。


如某项目计划书已申请其他政府资助(例如伙伴倡自强社区协作计划、社区投资共享基金、关爱基金),可否再申请社创基金?

社创基金不接受渔翁撒网式的申请,同一计划书将不会获得政府不同基金重复资助,我们亦不希望不同资助计划同时处理同一申请。


谁负责审批申请?

个别项目会视乎其性质及涉及的金额,由协创机构负责审批或推荐予专责小组审议批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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